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通知

报名时间:2021.09.30-2021.09.30 学科门类:哲学类

所在地区:湖南省 所属学校:湘潭大学 收藏

为做好我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通知》等推免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学位点方向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接收指标分配、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组织等工作。

1.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学院推免复试录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颜佳华

副组长:张佑祥、周锦涛

成 员:李佑新、罗玉明、李伏清、陈龙

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复试、录取和疫情防控工作

2.学院学科专业推免复试小组

组长:各学位点负责人

成员:各学科研究生导师代表

职责:具体实施学科专业的推免复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申请条件

我院接受推免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四、推免类型、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学位授权点、政治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均接收硕士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总额不超过2021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

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接收直博生。接收直博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名,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报考。

五、申请程序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中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

2、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学院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3)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模板见附件2); 其中申请直博生须另提供2份《专家推荐书》,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模板见附件1)

(4)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

(5)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注:以上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和时间,以学院的具体通知为准。

六、复试流程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具体时间和复式方式将通过电话通知,并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公布。后期如有学生填报我院推免研究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好志愿后,可直接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复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外校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复试),考察学生的德、智、体、能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并作出具体评价,给出面试成绩。

第七条 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申请者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学校核定、公示。

所有推免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内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接收录取,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八条 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在2021年10月25日前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第九条  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

3、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联系电话:0731-58293734 张老师

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自学院官网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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