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关于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安排

报名时间:2021.09.28-2021.10.20 学科门类:理学类

所在地区:上海 所属学校:上海理工大学 收藏

依据《关于做好接收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接收类别

学术型硕士:理学院数学、统计学、物理学、化学等四个专业。

直博生:理学院数学和物理学专业招收优秀推免生直接攻博。

二、 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4. 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者优先考虑。

5. 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 申请及接收程序

1.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放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登陆系统选择报名志愿,接收并确认学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 学院查看推免生相关信息,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

3. 推免生查看复试通知,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4. 获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着重对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复试过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全程录音录像。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推免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所在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5) 申请直接攻博的推免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5.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科研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6. 对拟录取推免生,学院将发出拟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7. 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 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上海市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

四、 各学科接收推免生的优惠政策

数学、统计学:1.推免生可优先自主选择导师;

2.优先推荐直读博士和硕博连读;

3.优先推荐参与国际交流;

4.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5.推免生可获得数学系优秀生源奖学金(至少奖励6000元/名)。

物理学:1.复试合格并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将有机会获得物理系设立的推免生科研创新项目,在读期间可获得经费支持;

2.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3.推免生具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

4.推免生入学后,学习优秀,表现良好的同学,经导师同意,并经上级部门批准,可以优先推荐申请高水平大学相关建设项目的资助,出国交流3个月以上;

5.“直博生”(学制五年)在读期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年可获一等学业奖学金。

化学:1.推免生可以优先自主选择导师,鼓励跨专业报考 ;

2.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3.推免生可获得化学系优秀生源奖学金(5000元);

4.优先推荐硕博连读,优先进入导师课题组和实验室等 ;

5.优先资助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

五、 推免生复试安排

1. 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复试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4. 对申请直接攻博推免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的学生直接攻博。

5. 推免生复试形式为面试,给分制为百分制,面试成绩总分数大于60分为合格。

6. 推免生复试时间为9月23日-10月10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

7.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其他事项:

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录取为直博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5、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理学院各学科的联系方式:

数学、统计学:曹老师,电话021-66136522 。

物理学:李老师,电话021-66136258。

化学:章老师,电话021-66132701。

理学院

2021年9月23日




文章来源自学院官网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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