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2年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

报名时间:2021.09.11-2021.09.15 学科门类:管理学类

所在地区:江苏省 所属学校: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收藏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院推荐和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于 威

副组长:丁志华 赵 超

成  员:黄国良 张 旭 孙 鸽 谢惠琳 刘 宁 程铄博

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院推荐及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内各专业推荐及接收名额的分配、推荐指标的使用原则、组织学生报名、资格审查以及初步确定推荐及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名单等工作。

二、推荐工作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排序原则、特殊优秀生推荐等按照教务部、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及《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执行。

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根据学校推免通知精神,按目前各专业的学生人数占全年级人数比例(四舍五入),初步确定各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分配名额见表1。如果存在专业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申请人总数少于表1中该专业的初步分配名额等情况,将优先分配给国家一流专业(会计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江苏省一流专业(金融学专业)的学生。

 

表1  推荐免试名额初步分配表

专业

学生人数

分配名额

电子商务

74

9

国际经济与贸易

46

6

会计学

140

18

金融学

103

13

人力资源管理

64

8

市场营销

68

9

合计

495

63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排序:

1.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与排序原则: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时,如首次考试不及格,补考、重新学习通过,成绩按60分记进行计算;对于加权平均成绩排序相同者,按《高等数学》加权平均成绩再排序。再有排序相同者,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四级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候补的学生不参与正常排序,在正常排序名单之后按序列出并予以注明。

2.学生推荐:按该专业通识基础课程(包括实践)、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该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指定选修课和相应实践环节的学分加权平均分在专业(专业方向)内由高到低排序进行推荐。

三、推荐工作注意事项及时间要求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教务部通知附件3),于9月15日(周三)上午10:00点前将纸质版交到经管学院松一楼辅导员工作室,或者电子版发到邮箱:2443812630@qq.com。

2.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根据推荐条件分别进行资格审查,于9月17日(周五) 上午10:00前确定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推免资格名单,推免资格名单根据排序原则分推荐和候补两类,候补人数不超过该学院推免指标总数的20%。经推荐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教务部,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取得推荐资格。

3.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参加报名复试工作。申请校外免试研究生落选,或放弃免试研究生的,其免试资格自然取消,学院不再更换推荐名单。

4.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复试及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1日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排序:

1.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与排序原则: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时,如首次考试不及格,补考、重新学习通过,成绩按60分记进行计算;对于加权平均成绩排序相同者,按《高等数学》加权平均成绩再排序。再有排序相同者,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四级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候补的学生不参与正常排序,在正常排序名单之后按序列出并予以注明。

2.学生推荐:按该专业通识基础课程(包括实践)、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该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指定选修课和相应实践环节的学分加权平均分在专业(专业方向)内由高到低排序进行推荐。

三、推荐工作注意事项及时间要求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教务部通知附件3),于9月15日(周三)上午10:00点前将纸质版交到经管学院松一楼辅导员工作室,或者电子版发到邮箱:2443812630@qq.com。

2.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根据推荐条件分别进行资格审查,于9月17日(周五) 上午10:00前确定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推免资格名单,推免资格名单根据排序原则分推荐和候补两类,候补人数不超过该学院推免指标总数的20%。经推荐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教务部,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取得推荐资格。

3.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参加报名复试工作。申请校外免试研究生落选,或放弃免试研究生的,其免试资格自然取消,学院不再更换推荐名单。

4.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复试及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1日



文章来源自学院官网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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