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药学院2021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通知

报名时间:2021.05.15-2021.06.15 入营时间:2021.05.14-2021.05.14

所在地区:上海 所属学校:复旦大学 收藏

一、2021年夏令营活动简介


为了促进我国高校药学专业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增进大家对药学学科前沿的了解。我院今年继续举办“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以下简称夏令营活动),选拔有决心投身药学前沿研究的优秀本科生作为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生或本科直博生。


本年度原则上仅通过夏令营活动进行推免生预选拔。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如有需要,将在下半年再次进行推免生预选拔,届时将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5日9:00-6月15日17:00


三、报名条件


1.药学、化学、医学、生命科学及相关专业且将于2022年毕业的在校本科生;


2.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前3年总评成绩(绩点)排名靠前;


3.对药学及相关领域的创新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勤奋努力,勇于挑战,乐于探索,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


4.英语水平良好,达到国家四级水平(550分以上)或六级水平(500分以上),托福成绩90分(含90分)或雅思成绩6.0分(含6.0分)。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实事求是,学风严谨,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四、报名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500K以内。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级、CET六级、雅思、托福、专业外语成绩等。


4.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


5.个人陈述1份(格式不限)。


6.《复旦大学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专家推荐信》2封(仅报考直博生需提供,需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除报考导师本人外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www.gsao.fudan.edu.cn),通过“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的“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进行网上报名。


2.纸质材料寄送说明


本院无需考生寄送纸质材料。申请人应保证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


六、计划营员人数


计划营员人数约110名。实际入营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七、营员遴选结果通知


营员遴选结果将在7月2日前通过邮件或短信方式告知。营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布。


八、夏令营活动安排


夏令营具体活动安排将另行通知。


九、优秀营员评选实施细则


1.学院按专业方向成立(若干)优秀营员评选小组,各专业方向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与评选工作,每个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2.评选考核内容包括所报考专业的综合知识与技能、外国语水平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知识与技能考核


着重考核营员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实验技能等。


(2)外语水平考核


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试实施办法》,测试营员外语口语。主要包括即兴叙述或描述、专业问题讨论等内容,每位营员约5分钟,主要考核营员口语会话的准确性、连贯性和得体性等。


(3)除专业知识与技能、外语水平的考核之外,还需加强对营员的思想政治品质和专业水平进行全面考核,以及对营员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尤其是要对营员创新能力、科学研究潜质的考察,将作为评选优秀营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3.评选考核采用在线面试方式,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进行。


在线面试与模拟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4.评选考核成绩中,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占90%,外国语面试成绩占1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评选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评为优秀营员。


5.评选考核结果将在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发布。


6.夏令营优秀营员评选其他相关要求,参照《复旦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十、咨询方式和监督申诉渠道


考生咨询方式:张老师,联系电话:021-51980168,邮箱:pharmacy_gs@fudan.edu.cn。


监督申诉渠道:刘老师,联系电话:021-51980022,邮箱:yxyjjb@fudan.edu.cn。


本《活动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列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药学院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药学院


2021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自学院官网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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