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报名时间:2020.10.12-2020.10.25 学科门类:工学类

所在地区:湖北省 所属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收藏

为做好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推免生工作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二、招生计划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2021年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为26人,公布的接收推免生人数为拟接收数,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确认人数为准。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列表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3

管理信息系统

04

数据挖掘与商务智能

05

安全管理

06

物联网与感知计算

07

信息安全管理

08

工程技术管理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已经参加我校夏令营或研招校园开放日的考生也要通过此系统进行报名。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仔细阅读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接收推免生简章》,符合条件者请于10月12日9:00前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

2.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由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报名材料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前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学院将及时通过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亦会电话直接通知本人,请保持通信畅通,敬请留意。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信息以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学院将撤销该生的复试通知。

4.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安排

学院将在网站(http://xagx.zuel.edu.cn/main.htm)公布复试具体安排及复试考生名单,2021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考核均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请考生注意留意网上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我院复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12日下午开展。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

接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在点击确认参加的同时需提供以下电子材料至邮箱923349326@qq.com,邮件主题、文件名称格式均为:本科学校名称—姓名—拟申请接收专业(对照招生计划中专业列表填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

(二)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五)各类获奖证书;

(六)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

将上述所有材料的扫描件依次编辑到一个PDF文档中,以上材料(一)至(四)为必须提供项,(五)(六)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5.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一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6.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明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书将于2021年6月寄(发)出。

9.关于夏令营优秀营员接收工作的说明

凡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程PLUS”夏令营优秀营员均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可直接被我院录取为2021级硕士研究生,无需参加后续推免生复试工作),请于10月12日8:3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并完成填报专业志愿,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学院将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点确认复试。学院将根据系统中确认复试名单实时通过系统发出拟录取通知,学生须再次于24小时内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10.未尽事宜请参看学校相关通知

四、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学制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元/生·学年

8000

3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社会工作

元/生·学年

8000

2年

(2)国际商务

元/生·学年

15000

2年

(3)税务

元/生·学年

18000

2年

(4)金融

元/生·学年

15000

2年

(5)保险

元/生·学年

15000

2年

(6)英语笔译

元/生·学年

13000

2年

(7)英语口译

元/生·学年

13000

2年

(8)新闻与传播

元/生·学年

8000

2年

(9)资产评估

元/生·学年

15000

2年

(10)农村发展

元/生·学年

10000

2年

(11)农业管理

元/生·学年

10000

2年

(12)审计

元/生·学年

30000

2年

(13)公共管理(MPA,全日制)

元/生·学年

19000

2年

(14)应用统计

元/生·学年

12000

2年

(15)电子信息

元/生·学年

10000

2年

(16)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

元/生·学年

10000

2年

(17)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

元/生·学年

10000

3年

此收费标准从2021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实际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部网站“收费公示”栏目公布的“2021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容为准。

(二)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2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5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3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3.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按以下规则排序位列前10%:(1)学术学位硕士新生按一级学科区分进行排序;(2)专业学位硕士新生按相同考试科目区分进行排序。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4.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项目用于奖励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完成的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译)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或创新创业项目等。

5.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6.“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7.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五、信息公示公开

1.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名单除在接收学院公示外,还将全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3

文章来源自学院官网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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