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报名时间:2020.10.02-2020.10.12 学科门类:工学类

所在地区:湖北省 所属学校:武汉大学 收藏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


  组长:黄介生


  成员:程连珍 陈立 龚文德(纪检监督) 伍靖伟 夏军强 刘攀 苏凯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数


  学院接收硕士推免生的计划数125名(含学术硕士生115名,专业学位硕士生10名);另接收部分优秀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生)。实际接收人数视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


  接收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专业: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1)、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081502)、水工结构工程(081503)、水利水电工程(081504)、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081505)、流体力学(080103)、系统工程(081103)、材料学(080502)、环境工程(083002)


  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专业:土木水利(085900)


  接收学术学位直博生专业: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1)、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081502)、水工结构工程(081503)、水利水电工程(081504)、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081505)


  四、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 所在学校为国家高水平大学,重点大学,或者所在学科为省部级重点学科的传统水利院校,且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 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五、推免生申请及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一)“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于2020年10月12日开放后,获得推荐资格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填报本学院专业志愿。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在系统开通后填报志愿。


  已获得我院2020年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学生,须在10月12日上午8点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等相关流程,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接收者将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已参加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学生,须在10月12日上午9点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等相关流程,我院将按照各二级学科推免预报名考核成绩排序发送待录取通知,录满为止,逾期未确认接收者将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二) 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系统里进行确认。


  (三) 复试形式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情况而定,包括现场面试、视频或电话面试等。


  (四)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参加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推免预报名的考生可在系统内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资料,学院将根据剩余指标情况进行补充复试和录取。


  (五) 复试后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回复,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六) 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 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则为放弃原志愿;


  3. 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以撤消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4.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后,结束接收工作。


  六、推免生复试内容及录取原则


  (一) 复试内容、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等。


  1. 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英语测试、思想政治面试和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英语能力、思想品德、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3. 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英语×30%+面试×70%)×50%。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综合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 录取原则


  1.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优先考虑优秀夏令营营员的志愿。


  2.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 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 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 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 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八、其他


  (一) 信息公开


  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招收推免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二) 联系方式


  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8772339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20年10月2日



文章来源自学院官网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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