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报名时间:2020.10.12-2020.10.25 学科门类:医学类

所在地区:青海省 所属学校:青海大学 收藏

为做好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二、接收专业


我校所有专业均可接收全日制推免生。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实行在优秀推免生中预选拔硕博连读生的招生政策。各院系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具体接收专业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阅。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考生注册及付费。2020年10月(具体时间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告)。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


2.考生报考及学校发出复试通知。2020年10月开通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具体时间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站)。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学校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接收院系自定,所有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应在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件各1份。


(6)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均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考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共100分,其中:


(1)专业知识面试(65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科学研究及创新潜能;人文素养;精神面貌、仪表仪态、表达能力等。


(2)外语听力、口语(35分)。


5.确定拟录取名单。


(1)各招生院系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关于推免生有关复试、拟录取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学费及奖助体系


有关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请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


五、其他事项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3.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名称:青海大学 学校代码:10743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联系电话:0971—5310695


联 系 人:张老师 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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