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报名时间:2020.09.28-2020.10.25 学科门类:理学类

所在地区:广东省 所属学校:华南师范大学 收藏

华南师范大学(10574)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和南方最大的城市广州市,是省部共建的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之一, 2015年起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地理科学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底蕴厚重、环境风景优美的石牌校区。


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前身为1933年成立的勷勤大学博地系。长期以来,以“中国地理科学成就奖”和“第四纪研究功勋科学家”等称号获得者曾昭璇教授为代表的老一辈学者在丹霞地貌、台湾地理、珠江三角洲发育、华南海岸风沙地貌、珊瑚礁地貌、综合自然地理、南海诸岛地名、广东农业区划、植物地理、中国区域地理等方面研究取得大量的成果,为我校地理学科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近十数年来,通过国家“211工程”建设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契机,我院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已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地理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地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含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景观生态规划与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等二级学科)和学科教学(地理)专业学位硕士点;拥有地理科学(国家特色专业、广东省名牌专业)、地理信息科学(广东省特色专业)、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4个本科专业,是我国华南地区重要的地理学人才培养基地,为我国华南地区、特别是广东省输送了大量优秀的地理专业人才。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欢迎全国各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赴我院深造。


为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吸纳更多有志青年来我院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将我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向社会公布,热烈欢迎广大推免生来我校学习。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申请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该专业的报考条件。


5. 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拟收人数与专业以2021年硕士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一般接收推免生计划不超过专业总计划的50%。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一) 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起可在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之前请使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意向填报,但最终信息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二) 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三) 申请学生回复。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四) 学生复试。学院通知学生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学院拟定。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学生需向学院交以下书面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的体检表或我校医院体检回执。可在招生考试处网站(https://yz.scnu.edu.cn/a/20101013/72.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三甲以上医院或我校医院(石牌校区内)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 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学院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学院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招生考试处或学院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六) 学院在10月25日前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七) 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四、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 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资金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 学业奖学金:


(1) 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推免生可获得一等奖);


(2)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按二、三学年学业成绩评比):


一等 10000元,获奖比例20%;


二等 8000元,获奖比例30%;


三等 6000元,获奖比例50%。


3. 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4. 社会资助奖助学金。


5.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6. 国家助学贷款。


7. 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8. 其它奖助政策可登录学院网站查阅。


(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的奖助学金规章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 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1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 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校招考处咨询电话: (020)85213863


学院咨询电话:(020)85214766


传    真:(020)85213484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kc.scnu.edu.cn


学院网址:http://geography.scnu.edu.cn/


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





文章来源自学院官网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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