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19年刑事法律卓越人才夏令营”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2019.05.21-2019.06.18 入营时间:2019.07.15-2019.07.17

所在地区:北京 所属学校:北京师范大学 收藏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19年刑事法律卓越人才夏令营”招生简章

 重要提示:

1. 本期夏令营选拔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的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法学硕士研究生;
2. 本期夏令营将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的相关规定确定预录取名单;
3. 本期夏令营拟招收约40名营员,欢迎全国各大高校符合申请资格、品学兼优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名参加。
4.本期夏令营活动时间:2019年7月15日~17日
 


一、申请资格
      欢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申请我院暑期夏令营,经我院审核选拔后即可参加:

1.   应为在有推荐免试权的国家重点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三年级在校生(2020届毕业生),在“985”、“211”高校就读者优先,有望获得所在学校2020年推荐免试资格者优先;

2.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在本科学校均名列前茅,“985”高校年级排名前50%,“211”高校年级排名前30%,非985、211高校年级排名前20%,成绩不在此列但在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者,亦可申请;

3.   应具有良好的法学研究素质和较强的科研潜力,对刑事法律有浓厚的学术兴趣,有从事高水平法学研究的志向;

4.   应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有相应水平的雅思、托福的正式成绩证明;或通过日语、德语等小语种相应等级考试)者优先。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一)申请材料
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19年刑事法律卓越人才夏令营申请表(见附件1);
2.  学生证盖钢印和注册面及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均扫描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
3.  本科阶段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需教务部门盖章);
4.  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5.  本科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6.  本科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及以上等级且不超过三项);
7.  本科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校级及以上等级);
8. 《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暑期夏令营专家推荐信》1封,需要1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推荐(模板见附件2);
注:以上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排放,并用文件袋妥善封装。提交的所有材料将于报道时查验原件(入营时应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备查),一旦发现有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并保留追究权利。
 
(二)申请方式
1、申请人于6月18日24:00前将“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19年刑事法律卓越人才夏令营申请表”(见附件1)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地址为:xialingying2019031@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北师大刑科夏令营+申请人姓名。
2、申请材料纸质版请一次性邮寄(不接收补寄材料)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10B室,许老师收,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8081,信封上请注明“北师大刑科院夏令营”。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纸质版材料应于6月18日(含当日)前寄达或送达,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三、申请审核及营员选拔
我院将根据网上申请及书面申请材料展开审核遴选工作并确定参营名单,名单将于7月初在我院官网:京师刑事法治网公布。入选营员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2日内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资格。确认前请认真了解本校期末考试时间,避免出现确认参加后又退出的情况。
 
四、活动安排
7月15日:营员报道、申请材料书面审核、入住、领取材料、开营仪式;
7月16日:名家讲座、师生交流;
7月17日:综合面试(考察学术能力、英语水平、综合素质)。


五、营员考核
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招生工作小组将根据营员申报材料及夏令营期间的综合表现确定“优秀营员” 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将公布在京师刑事法治网公布,未录取的同学不再另行通知。我院将按专业(刑法学、刑诉法学)确定优秀营员。
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适用以下政策:
1. 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在获得就读学校推免资格后,如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可不再参加推免生复试,拟录取为我院2020年刑法学或刑诉法学学术硕士。
2. 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如不具备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的,在考研复试中,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六、营员食宿及补助 
1. 食宿:我院将为营员提供夏令营期间在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的食宿(北京本地高校学生的住宿自理),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提供餐卡,住宿时间:7月15日—7月17日。
2. 我院为北京市区以外(含北京郊区)高校学生凭票报销高校所在地至北京往返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备注:火车软卧、动车高铁一等座和飞机票不报)的火车票费用(备注:报销期间为与夏令营时间基本相符):总额700元以下(含)的实报实销,700元以上分类报销700元或800元。请自行预定往返车票。往返车票票据须在9月10日前邮寄至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10b办公室。并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方式等信息。


七、注意事项
1. 本通知为初拟方案,夏令营举办时间和具体活动日程安排若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2. 复试名单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营资格。
3. 营员报到后应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无故缺席者将被取消营员资格。
4. 参营期间须遵守北京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按照统一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并注意安全。
5. 夏令营获“优秀营员”的同学被我校推免录取,还需学生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8808081  许老师
网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duate.bnu.edu.cn/
      京师刑事法治网:http://ccls.bnu.edu.cn/criminal/
 
九、未尽事宜,随时在我院报名系统及官方网站中公布,请密切关注。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2019年5月21日
附件一: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19年刑事法律卓越人才夏令营申请表(请点击前面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19年刑事法律卓越人才夏令营申请表”下载)
附件二:专家推荐信(请点击前面的“专家推荐信”下载)



文章来源自学院官网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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