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0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方案

报名时间:2019.09.19-2019.09.22 学科门类:理学类

所在地区:上海 所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 收藏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精神,结合《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方案》,现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全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三)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五)身体健康。

  

四、报名与面试

(一)考生报名

(一)考生报名

步骤一:922日前,有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到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推免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中详细查阅各院系的推免方案,并按照要求在预报名系统中填写和上传材料。

※特别提醒:我校预报名系统仅为各院系了解报考考生情况的平台。报名成功后可查看系统中的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步骤二:922日起,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在系统中注册、查询个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并在系统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二)面试名单确定

我院各复试小组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审核预报名学生报名材料,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通过邮件或电话向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发送面试通知(请各位报名考生在此期间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三)面试

申请者在收到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面试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地点来参加专业复试,逾期未确认或者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前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一份报名汇总表(可以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打印),以及本科阶段成绩单(需要教务处盖章)、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其他材料(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等)。

  

五、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面试分专业进行,含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排序)。并由我院招生工作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手续必须包括以下流程:

考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系统确认录取后就不能更改了。

特别提醒: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我校招生院系规定时间内到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录取,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次录取排在后面的考生并办理网上录取确认手续。

  

七、面试时间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首轮复试时间在9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院系通知为准。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向推免生发送的复试通知中告知(在此期间请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八、学习年限、学习形式与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请参见我校随后公布的2020年硕士招生简章。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院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申诉或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十、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预计在20205月初发出调档函,6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进程。

(二)录取为直博生的学生还需要在我校博士报名系统中再次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请10月下旬或11月初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三)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四)被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09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十一、联系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楼149室,邮编:200241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电话:021-54340118021-62233485

电子邮箱:wangtingting@chem.ecnu.edu.cn yinyanzhang@chem.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微博:http://weibo.com/ecnuyjsy

微信: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网址:http://www.chem.ecnu.edu.cn



文章来源自学院官网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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