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2019-09-19-2019-10-10 学科门类:工学类

所在地区:湖北省 所属学校:华中科技大学 收藏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院拟招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约60%,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约20%。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申请本科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在10月10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网上缴费,并网上提交PDF版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学生证照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 
(3)本科阶段成绩单与专业总评成绩排名原件(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4)如申请本科直博,还须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 
(5)其他证明个人学业成绩、英语水平、学术能力等方面的材料。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7)推免研究生复试档案 
我院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以“申请专业 姓名”命名上传。 
2.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我院严格按照上述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经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审核合格后,学院在考生报名48小时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我院将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考生参加复试。 
 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我院组织进行复试。复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5.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我院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两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将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6.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我院将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8.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0 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四、复试细则 
1.参加复试人员分数线基本要求: 
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经我院材料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复试时间于10月20日截止。实地或远程视频复试,复试地点以协商确定为准。 
2)复试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相关材料。 
3.复试要求 
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3-5人组成。复试小组根据申请者的《攻读学位研究计划》水平和其核实情况作为复试最终成绩。 
4.复试内容 
包括科研潜力、综合素质、专业面试、英语听说等内容。 

五、学费与奖助金 
1.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2. 奖助学金: 
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从2020年起,学校拟设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推免生和公开招考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入校后按文件规定申请一次性的新生奖学金。奖学金评选条件和参考标准如下(最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奖项    评选条件    金额 
特等奖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1%或第一名。    15000元/人 
一等奖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5%。    10000元/人 
二等奖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10%;或学科评估排名前2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3%。    5000元/人 

六、服务与信息提供 
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咨询 
电话:027-87557814,邮箱yswang@hust.edu.cn 
能源学院推免咨询报名QQ群号: 390189440 
联系人:王老师 
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27-87542552,027-87541746   
               邮箱:2015210136@hust.edu.cn 

文章来源自学院官网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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