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0年推免复试办法

报名时间:2019.09.12-2019.09.18 学科门类:工学类

所在地区:北京 所属学校:北京建筑大学 收藏

  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如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可直接在系统中生成);

4.如果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表(近一个月内的),体检表上的体检内容不得少于体检样表(附件2)所列项目,并且注意须随体检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要携带所有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免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

1)9月27日前,申请人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预报名通知》的要求进行申请。

2)9月28日后,申请人(含已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和推免预报名的申请人)须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2. 我院将在网上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确认,并到我院参加复试,首次复试时间定于9月21日。若需增加其他复试批次,再另行通知。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9月20日下午16:00前在预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本次推免考试,我院将根据回复情况安排考场。如不回复,视为放弃。

3.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携带申请材料按时参加复试,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不允许参加复试(体检报告可推迟到9月29日前交);另外,学生携带本人作品集等材料参加复试面试。

4. 申请人复试前通过我校“推免缴费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缴费网址:https://gsadmission.bjtu.edu.cn/recommend/signin_new/

四、复试具体安排

1. 资格审查

时间:20199月2113:00(如增加其它复试批次则另行通知)

地点:北京交通大学17号楼(建筑艺术学院)305

审核材料:参见上文“二、申请材料”

2. 复试安排

复试综合面试满分350分(包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考生需带作品集进行面试。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成绩低于210分)不予录取。最终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录入系统。

时间:20199月2114:00

地点: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17号楼,具体面试教室当天张贴于1楼门厅

内容: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为英文自我介绍和英语问答;

综合素质面试,分为自我展示和评委问答

自我展示环节,考生需进行作品集展示,内容为个人简介、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个人设计作品展示

评委问答环节通过口头问答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内容包括: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此外也将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录取说明

1. 复试结束后,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及各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专业须与拟录取专业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推免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3. 推免生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

4.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 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在次年的四至六月份关注我院网站,查看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政审、录取等相关事宜。

6.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确认的推免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1684824

联系人:张老师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受理申诉规定时限内向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书面告知申诉人。口头申诉、超出申诉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考生接待电话:010-51684824

联系邮箱:manzh@bjtu.edu.cn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9年9月12日



文章来源自学院官网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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