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规程

报名时间:2019.09.11-2019.09.19 学科门类:经济类

所在地区:北京 所属学校:中国科学院大学 收藏

一、 接收原则
1.经济与管理学院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范围内学术型硕士和金融专业硕士均接收推荐免试生。 
2.接收推荐免试生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3.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名额约为招生总名额的80%(根据当年生源情况自行调整)。

 

二、 申请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且六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者。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 接收程序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程序如下:
(一)网上提交申请
推荐免试申请人必须使用《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申请系统,链接: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进行网上申请。网上提交申请截至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周四)12:00。
(二)初审
经济与管理学院根据申请人网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中通知。申请人需按照所公布的时间地点到我院参加复试。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复试通知
进入复试的考生将在2019年9月20日(周五)12:00前收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中发送的复试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务必24小时内在系统中回复。如未回复,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我院的推免复试,请尽速联系其他院校。
(四)复试考核
1、 复试流程:
(1)9月25日(周三)10:00 - 11:00报到。报到地点: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公寓6号楼第一会议室;
(2)9月25日(周三)13:00 - 17:00面试(报到现场通知为准)。面试地点: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公寓6号楼。
2、 复试考核内容:
综合面试: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查考生对经济管理类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以及未来培养潜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二是英语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口语情况和对英语的语言表达与运用能力。
(五)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排名(包括专业多少人,排名多少)及推免资格证明。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以上三项须用长尾夹按顺序夹好后提交)
4、个人简历及自述(下载网址
https://sem.ucas.ac.cn/index.php/zh/zhaoshengfuwu/download,考生最后一页必须手签名,照片可以复印,成绩单复印件,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资料的复印件各7份(按照个人简历及自述、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的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后提交)。
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证明材料等复试所需资料,均需存档备案,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回。

(六)录取
1.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教育部申请系统确认。
3.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5.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拟录取推荐免试生须向接收单位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同步调档、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 特别申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法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韩老师     电子邮箱:jgxyzs@ucas.ac.cnjhan@ucas.ac.cn  
联系电话:010-82680678,82680685(专硕)
传真:010-8268067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经济与管理学院6号楼H303室 
邮政编码:100190
网站:https://sem.ucas.ac.cn



文章来源自学院官网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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